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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时代,如何让老年人出行不掉队?

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4-25      点击:

日前,北京市交管局再次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

 

违规“老年代步车”禁行禁停进入倒计时,这些车辆的使用者是否做好准备?老年人的代步需求又该如何满足?智能化时代,如何让老年人出行不掉队?

路上仍有部分“老年代步车”

北京市交管局强调,目前道路上行驶的绝大多数“老年代步车”属于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这些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车辆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使用电力驱动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四轮机动车,均属于清退范围。

记者近日走访发现,北京的社区小路、城市主干道上,依旧能看到“老年代步车”飞驰而过。4月20日上午,记者在东城区一家菜市场门口看到,十几辆“老年代步车”停放在菜市场入口附近。这些电动三、四轮车均未上牌照,一些车辆在后车窗张贴着“接送孩子专用”“医院接送专用”等字样。

采访中,不少老年人表示,已知晓违规“老年代步车”将被禁止上路行驶的消息。“这辆车我主要在家附近代步使用,如果出远门还是会乘坐公交地铁。”家住东城区的林大爷今年65岁,他在两年前购入一辆“老年代步车”,花费8000元左右。他表示,将更换一辆合规的电动自行车。

另一位车主武大爷则表示,他的车主要用于接送孙女上学,“从家到学校两三公里,这个距离用‘老年代步车’比汽车方便多了。”

记者走访发现,在很多电动车销售门店内,已不再销售违规的电动三、四轮车。但记者拨打部分“老年代步车”上附带的销售电话咨询,仍有商家表示,这类代步车还可以购买。一家车行的销售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声称可以上牌照的都是套牌。大部分购买‘老年代步车’的消费者也知道违规,但他们更考虑当下的实际需求。”

此外,记者在多个电商平台上看到,以“老年代步车”为标题的电动三、四轮车仍在大量售卖。记者咨询时,客服人员表示,多个品牌的电动三、四轮车,北京地区仍可以发货,并可以“带牌销售”。

安全隐患多、难监管

北京交管部门表示,违规“老年代步车”普遍缺乏基本的安全技术和配置,性能无法保障,上路行驶存在很大风险。由于购车不需要审核,老年司机居多且不需要驾驶证,这些车辆在马路上行驶,交规也很难约束。

据统计,2022年,北京市共发生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交通事故131起,死亡逾百人。交管部门梳理近年来的交通事故发现,电动三、四轮车存在车辆安全系数低、驾驶人违法乱行、严重影响通行秩序等情况,发生事故往往后果严重。

“‘老年代步车’乱停乱放、占道行驶、逆向行驶、非法营运、非法改装、超员超载、酒后驾驶及无牌无证驾驶等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交通法规。”河北厚诺律师事务所律师雷家茂告诉记者。

中国法院网近日发布的典型案例显示,有销售商为了利益,隐瞒此类车实为机动车的事实,引诱一些消费者在不了解情况下购入。“‘老年代步车’生产及销售市场较为混乱,市场上充斥着不少的劣质车,更易引发交通事故。”雷家茂说。

事实上,早在2021年7月,北京已有多部门联合发布通告,明确规定禁止在本市范围内生产、销售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并对通告发布前购买的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设置过渡期,过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目前,该过渡期已接近尾声。

让老年人的出行更便捷、更安全

在清退违规老年代步车的同时,如何让老年人的出行更便捷、更安全?

通过查询北京交管局发布的全市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名录,记者致电一家位于海淀区的车行,店员告诉记者,目前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均可回收或置换合规车辆。“具体回收金额要视车况而定,大约1000元。门店销售的正规电动自行车,65岁以下的老年人携带身份证就可直接购买上牌。”

“更换合规三轮摩托车并上牌上保险,合规电动四轮车属于新能源汽车中的纯电动汽车,上牌、购买、上路行驶要求需参照新能源汽车。”该车行负责人表示。

在北京市公安局等5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中,明确了对违规电动三、四轮车销售、骑行的处理办法。出厂时取得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同时纳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合规车辆依旧可以办理牌照保险后上路行驶。时取得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同时纳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合规车辆依旧可以办理牌照保险后上路行驶。

除个人使用电动三、四轮车需要注意外,邮政寄递、园林绿化、环卫等工作使用的电动三、四轮车也在《通告》的管理范围中,即相关主管部门要制定各自行业的使用管理办法,过渡期内加强日常管理,过渡期后全部更换为合法车辆。

雷家茂建议:“增加适合老年人出行的公共交通设施及工具,方便老年人出行;规范电动自行车的生产及销售市场,保证老年群体代步车辆的安全及品质;此外,加大对老年人的宣传普法工作,增强老年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安全文明出行意识。”

  周子元

本站编辑:樊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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