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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通报5起民生领域腐败案例:有村干部侵占集体土地三百亩

来源:吕梁市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4-28      点击:

1.汾阳市文峰街道办事处建昌村原村委会主任刘耀星侵占集体土地,贪污卫生专项经费、爱心煤、水费等问题。2008年至2016年,刘耀星侵占集体土地300亩,用于修建住房、办沙厂等;以少雇清洁人员、少发工资等方式,将54.69万元卫生专项经费据为己有;在发放“爱心煤”时,共计克扣174.2吨据为己有;将收取的18.48万元水费据为己有。刘耀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村委会主任职务被依法罢免,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违纪资金已被追缴。

2.柳林县庄上镇梨树凹村原党支部书记张愣愣、原村委会主任张金有挪用集体保证金用于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2012年,张愣愣、张金有将汇丰公司曹家山煤矿支付村集体的移民抵押金1000万元承兑汇票,借给庄上镇陈家焉村张某使用,共计获息60万元;汇票归还后,张愣愣又将其用于承揽工程、定期存款、承兑汇票买卖等,直至2018年3月案发后才将其退回。张愣愣、张金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违纪资金已被追缴。

3.孝义市兑镇镇沟南村原村委会主任任建生骗取硬化道路工程款问题。2011年至2013年,任建生将本村2011年硬化道路的工程款虚加50.17万元,并于2013年在村委财务报支。因该工程款政府未完全拨付,虚加款项未能得逞。任建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文水县苍儿会办事处下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梁振星虚报套取、侵吞蓄水工程款问题。2011年,梁振星在实施下庄村蓄水工程时,采取开具虚假票据的方式,套取资金1.3万元据为已有,侵吞村委的挖掘机工钱0.6万元。梁振星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

5.兴县蔡家会镇冯乐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初明侵占户厕改造指标问题。2016年,王初明借用其亲戚名义套取3个户厕改造指标共计4500元,用于修建自家院墙、库房。王初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蔡家会镇副镇长乔恩务因监管不力受到记过处分。

本站编辑:樊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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